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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十一黄金周”及“十七大”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9月28日上午9:00在主楼A区314室,学校交通安全委员会组织召开了“十一黄金周”及“十七大”期间(10月13日至31日)交通安全工作会议。我院派员参加了会议。 为保证“十一黄金周”及“十七大”期间交通安全秩序,确保与会代表和广大市民群众的人身安全,会议提出如下要求:学院在“十七大”期间停止使用单位机动车2辆;学院与学校交通安全委员会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;机动车驾驶员与学校交通安全委员会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;对机动车辆进行安全检查,并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同委员会。 我院按照学校交通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,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相关工作。学院领导积极带头配合学校完成“十七大”期间削减单位机动车任务,落实交通安全责任书的签定工作,开展对教职员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。 希望全院师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、法规,杜绝交通违法行为。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师生在驾驶时做到保证不影响会议车辆行驶,杜绝与会议车辆发生交通事故。服从交通民警指挥,坚决杜绝酒后驾车,不得遮挡或摘除号牌,不得无证驾驶。要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检查,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,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。严防疲劳驾驶。 如在“十一黄金周”及“十七大”期间驾驶学校公车去外省市,须到学校交通安全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。如需组织集体外出旅游,应租用专业客运单位的车辆,要有领导带队并严格外出审批制度。
资源学院 2007年9月28日 |